内蒙古公安院校招生工作实施办法与广西高职扩招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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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关于做好高职扩招专项考试招生第二阶段有关工作的通知
桂招考委办〔2024〕31号
各市、县教育局、招生办(考试院),有关高等学校: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4年高职扩招专项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4﹞6号)、《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等8部门关于印发2024年广西高职扩招专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桂教规划﹝2024﹞9号)和《关于做好我区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补报名工作的通知》(桂招考委〔2024〕2号)要求,为切实做好我区2024年高职扩招专项考试招生第二阶段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报名
(一)补报名时间。
2024 年6月24日9:00至28日17:30。
(二)补报名对象。
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且具有我区常住户口的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新型职业农民。
(三)补报名需要提供的材料。
考生除须交验户口本、有效居民身份证、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证或同等学力证明(具体要求见《关于做好我区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外,不同类型考生还须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1.退役军人:交验退役军人证(转业证、退伍证等)或自治区组织的“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信息采集”工作有关身份认定的材料。
2.下岗失业人员:交验就业创业证。
3.农民工:交验交纳城镇社保证明或劳动合同或其他任何6个月以上务工经历证明材料 。
4.新型职业农民:交验新型职业农民(含现代青年农场主、农业职业经理人)培训证书。
(四)报名流程及办法。
补报名包括网上报名、现场交验材料、资格审核、体检等流程,所有补报名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完成网上缴费后到户口所在地的市、县招生办(考试院)交验材料。
1.网上报名。
符合条件的考生须于6月24日9:00至 28 日17:30 ,登录广西招生考试院官网(http://www.gxeea.cn),进入“2024年普通高考网上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并按要求进行网上缴费。路径为“首页—系统导航—考试报名—2024年普通高考网上报名系统”。
2.现场交验材料。
完成网上报名的考生须于6月27日9:00至28日17:30,到户口所在地的市、县招生办(考试院)交验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本、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证或同等学力证明以及对应类型资格审查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市、县招生办(考试院)审核后,在复印件上签署“与原件相符”字样并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后,原件退回给考生。逾期不再接收考生有关材料。
3.资格审核确认。
各市、县招生办(考试院)收齐考生交验材料复印件后,统一交由当地有关部门进行资格审核确认工作。其中,退役军人资格由各市、县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进行资格审核确认;农民工和下岗失业人员资格由各市、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进行资格审查确认;新型职业农民由各市、县农业农村部门进行资格审核确认。各地于7月5日前将确认结果在网站公布,并在报名系统中为符合条件考生的相应选项勾选确认。
4.体检。
各市、县招生办(考试院)要同步安排补报名考生的体检工作,并在7月15日前将第二阶段补报名考生的体检表交至广西招生考试院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处。
5.已报名考生身份补确认。
原已参加2024年普通高考报名且未获录取的考生,如符合退役军人、 下岗失业人员 、农民工、新型职业农民身份条件的,可于 6 月27日9:00至 28 日 17:30 前携相应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原高考报名地的招生考试机构进行身份补登记。资格审核确认流程同上。
二、高职单招补申报
通过资格审核的 退役军人、 下岗失业人员 、农民工、新型职业农民 考生按照招生院校公布的方式,自行向招生院校进行高职单招测试申报(招生院校名单将于补报名结束后在广西招生考试院官网公布)。各有关高校 应合理设置接受考生申报的时间,原则上截止时间不能早于7月10日。
三、高职单招补测试
(一)测试形式和内容。
测试形式和成绩备案方式按照《关于做好我区2024年高职单招和高职对口中职自主招生试点工作的通知》(桂招考委办〔2024〕46号)的要求进行, 可免予文化素质考试,由招生院校组织职业适应性面试或职业技能测试, 依据面试或职业技能测试成绩录取。对于符合免试条件的技能拔尖人才,由招生院校予以免试录取。鼓励有条件的院校,对取得相关职业资格证书或广西农民工技能大赛技能水平证书的考生报考相关专业可免予职业技能测试。鼓励招生院校通过联合考试或成绩互认等方式,减轻考生考试负担。
(二)考点安排。
各有关高校应采取积极措施,及时掌握、测算生源情况,充分考虑考生住宿和交通等因素,合理、足量设置补测试的考点、考场,并做好相关应急预案。
(三)成绩备案。
各有关高校应于7月17日17:30前完成补测试工作和成绩备案工作,并向考生公布测试成绩。
四、志愿填报及投档录取
(一)志愿填报。
所有参加2024年高职扩招专项考试招生第二阶段招生院校组织的补测试并取得成绩的考生,须于7月18日10:00至19日17:00登录广西招生考试院志愿填报系统填报志愿。路径为“首页—系统导航—志愿填报—2024年高职单招、高职对口中职自主招生志愿填报”。投档录取时以网上填报的志愿为准,未填报志愿的考生视为放弃参加本轮高职单招资格。
首次登录时,使用考生本人高考网上报名时设置的密码,登录成功后须立即修改密码。每个考生最多可填报4所院校,每所院校最多填报10个专业志愿并可选择是否服从专业调剂,志愿填报模式为顺序志愿。
(二)投档录取。
本轮投档录取按顺序志愿投档原则,对填报了院校志愿且有相应院校备案成绩的考生志愿进行投档,由招生院校根据本校招生简章公布的录取原则进行录取。一志愿投档录取结束后,依次进行二、三、四志愿投档录取。 投档录取时间为7月20 日。未被录取的考生可以继续参加10月份高职扩招第三阶段的志愿填报及录取。
(三)录取名单公示。
各有关高校须于7月21日前在本校网站进行公示,公示信息保留至年底。各有关高校在公示10个工作日后,向公示无异议的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
五、其他
(一)加强宣传。
高职扩招是党中央、国务院的重大决策部署,是职业教育的重大发展机遇,各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高职扩招的重大意义,确保中央决策部署落实到位。各地要通过多种途径做好补报名相关政策规定的告知、宣传和生源发动工作,及时把补报名工作的有关信息传达到辖区内所有符合条件的人员,同时做好政策咨询、报名操作指导等服务工作。要协调相关部门积极动员符合条件的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新型职业农民踊跃报考。
(二)咨询电话。
各类型考生如对资格审查所需材料有疑问,请于工作日上班时间分别致电咨询:
1. 退役军人考生:0771-2637738。
2. 下岗失业人员考生:0771-5516860。
3. 农民工考生:0771-5873235。
4. 新型职业农民考生:0771-2182553。
其他问题请咨询广西招生考试院: 0771-5337483 、5320540。
广西壮族自治区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2024 年6月20日
2024内蒙古公安院校在内蒙古地区招生工作实施办法
为确保2024年公安院校在内蒙古自治区招生工作顺利实施,根据公安部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4年公安普通高等院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公政治〔2024〕110号)要求,按照自治区招生工作相关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公安院校类别
(一)公安部所属公安普通高等院校:中国人民公安大学、中国人民警察大学、中国刑事警察学院、铁道警察学院、南京森林警察学院。
(二)省属公安普通高等院校:内蒙古警察职业学院、云南警官学院、新疆警察学院。
二、报考条件
拟报考公安院校的考生,须在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公布的填报志愿时间内网上填报公安类意向以及具体院校志愿,并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报名条件
报考公安院校考生除具备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名资格外,还须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中国共产党;
4.遵规守纪,诚实守信,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5.热爱公安事业,立志为国家的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刻苦学习、拼搏奉献;
6.普通高级中学毕业;
7.年龄为16周岁以上、22周岁以下(1997年9月1日至2003年8月31日期间出生),未婚;
8.思想政治素质好,符合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招生政治条件;
9.身心健康,符合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招生体检标准。
(二)项目和标准
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招生考察、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的有关规定执行;体能测评的项目和标准,按照《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24年修订)》的有关规定执行。考察、面试、体检和体能测评有关要求见附件。
(三)其他条件
1.报考新疆警察学院侦查学专业(维语方向)按《2024年定向招录培养侦查学专业(维语方向)人才工作实施方案》执行。
2.报考农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即国家专项计划)按教育部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
三、填报公安类意向
(一)凡准备报考公安院校、符合相应报考条件的考生,均须于6月25日登录指定网址分本、专科分别填报公安类意向。
(二)公安院校录取分数线分别为:中国人民公安大学、中国人民警察大学、中国刑事警察学院(警犬技术专业除外)执行一本录取分数线;中国刑事警察学院警犬技术专业、铁道警察学院本科专业、南京森林警察学院、云南警官学院、新疆警察学院执行二本录取分数线;铁道警察学院专科专业、内蒙古警察职业学院执行高职高专(专科)录取分数线。
四、公安普通院校考察、面试、体检、体能测评、录取工作具体安排
(一)准备阶段(6月23日前)
自治区公安厅成立招生工作组织机构,制定相关工作计划,明确工作职责。选用政治素质高、责任心强、公道正派、严守法纪的干部参加招生工作,并对招生工作人员进行集中培训,加强招生法纪教育。同时,要与各公安院校切实做好招生考察、面试、体检、体能测评、录取等方面的协调工作。
(二)考察阶段(6月25日至7月1日)
公安院校招生考察工作由自治区公安厅统一组织,考生生源地的旗县(市区)公安机关具体实施,盟市公安局负责审核。自治区公安厅将考生信息和考察项目发送到各盟市公安局,各盟市公安局及时通知所属旗县(市区)公安局,遴选忠诚可靠、公道正派、严谨细致、担当负责、具有中共党员身份和一定考察工作经验的公安机关在职在编人民警察,通过网上核查、档案审查、走访调查等方式,全面考察考生和家庭成员等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各盟市公安局对每名考生做出考察审核意见加盖政工部门印章后在规定时间内反馈公安厅政治部,最终由公安厅政治部对考察审核意见进行综合分析,研究作出考察结论。
(三)面试、体检、体能测评阶段(6月27日至7月3日)
公安院校的招生面试、体检、体能测评由自治区公安厅政治部全面负责。
1.阅档。6月25日至6月26日,自治区公安厅按照公安院校招生的基本条件和有关院校的特殊要求,在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的统一安排下,通过审阅电子档案对考生本人的基本情况和身体状况进行审查,原则上按照不低于招收计划数与考生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体检、体能测评人员名单(即入围考生名单)。
2.网上公布入围考生名单。6月26日,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通过相应信息发布平台陆续发布参加面试、体检、体能测评的入围考生名单。考生也可登录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http://www.nm.zsks.cn)在“普通高校招生”频道的“信息查询”栏内(下同)查询本人是否入围。考生电子档案中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畅通,并有专人全天值守。凡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未参加面试、体检、体能测评的,则视为自动放弃。
3.报考新疆警察学院意向的考生统一于6月27日到内蒙古警察职业学院警体馆参加面试、体检、体能测评。
报考公安普通高等院校意向的考生于6月27日至7月3日到内蒙古警察职业学院警体馆参加面试、体检、体能测评。
所有考生须携带准考证、二代居民身份证和4张1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
面试、体检、体能测评在现场工作人员的统一安排下进行。工作人员按照面试、体检、体能测评有关要求和制式表格认真组织考生面试、体检、体能测评,结束后,由考生、工作人员签字确认。面试、体检、体能测评结果要告知考生本人,对不合格项目要说明不合格原因。面试、体检、体能测评不进行复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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